特約法律顧問 Special Legal Advisor

※本校法律顧問:何孟育律師
服務項目
一、
委託期間一年(自114年3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止)。
二、
有關法律問題,國立中興大學(以下簡稱甲方)得向律師(以下簡稱乙方)諮詢討論法律意見,乙方撰擬或代表繕發有關法律事件之函件或諮詢等免另付酬金,如來校提供諮詢應由諮詢單位酌支出席費。
三、
委託辦理訴訟或非訟事件,得按公定價酌收酬金。
四、
全民聯合法律事務所
連絡電話:04-23025155 (如遇律師開庭無法立即回答,需等律師回所後再回電。)
Email:huan.min@msa.hinet.net
地址:臺中市西區英才路499號3樓

註:本校法律顧問僅提供公務諮詢,個人私務之諮詢依服務內容可能酌收費用,去電時請先詢問確認。